臺華新材(603055)4月19日晚間公告,公司股票自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19日期間已觸發“臺華轉債”的贖回條款。公司決定本次不行使“臺華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不提前贖回“臺華轉債”。
未來三個月內(即2022年04月20日至2022年07月19日),若“臺華轉債”觸發贖回條款,公司均不行使贖回權利。以2022年07月20日為首個交易日重新計算,若“臺華轉債”再次觸發贖回條款,屆時公司董事會將再次召開會議決定是否行使提前贖回權利。
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均未交易“臺華轉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