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維高新(600063)4月16日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20547號),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安徽皖維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現需要公司就有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和解釋,并在3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公司與相關中介機構將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將有關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中國證監會核準,能否獲得核準及最終獲得核準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