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監會主席8月17日一番“出鏡”發言,在一個關注中美跨境資本運作的微信群里引發不小反響。
群內討論的焦點之一在于,Gary Gensler發言時的一些措辭和表述,是在重復7月30日美國證監會官網的一份有關中概股IPO審批的文字聲明,還是政策出現了新的變化。
重復表述or政策加碼?
事實上,早在7月30日,中國國內資本市場因為外媒的一篇報道就曾引發過熱議。當日,路透社在一篇短訊中稱,因為中國針對一些中概股公司的監管收緊,美國證監會決定暫停審批中概股IPO。
幾個小時后,美國證監會官網出現一篇證監會主席Gary Gensler的署名聲明,標題為《針對中國近期監管政策變化而作出的投資者保護聲明》。
Gensler在聲明中稱:“鑒于近期中國監管政策的發展變化,以及中企VIE架構的整體風險,我已經要求(美國證監會)員工向關聯中國境內運營實體的離岸發行人尋求增加一些披露,增加之后,它們的發行注冊文件才會被認定為生效。”
到底重點是暫停審批,還是要求增加披露,當時中國國內輿論對此有爭議。中國證監會幾日后曾現身發言,將美國證監會的聲明解讀為增加披露。
時隔約20天,8月17日,Gensler又在自己的個人推特賬號上發布了一段3分多鐘的視頻,點名中企赴美尋求美國投資者融資事宜,美國證監會隨后也用官方推特賬號進行了轉發。
視頻中,他說道,當美國投資者以為自己在投資中國企業時,實際上他們在投資位于開曼群島等其他地方的殼公司,“因此我已經要求(美國證監會)員工暫停這類關聯中國企業的殼公司的掛牌”,“我已要求美國證監會保證這類公司披露完整、公平的信披”。
“暫停”的表述,再次引發了國內輿論的關注。有的觀點認為,此次Gensler的發言相比7月30日的文字聲明是重復表述,沒有變化。
但一位提供中美跨境資本運作服務的人士向《華夏時報》記者表達了不同看法。在她看來,“暫停”的表述,相比7月30日恐怕已是升級,即政策有所加碼。
除了傳統IPO項目,另一位關注中美跨境資本運作人士還在擔心,此事會不會影響到中資資本參與美股火熱的SPAC上市項目,因為Gensler在視頻中多次強調中概股上市主體大多是殼公司,而SPAC上市模式也涉及到對殼公司的運作。
增加三大信披內容
有觀點認為,8月17日發言的重點是暫停審批還是要求增加披露,其核心在于,美國證監會要求增加的披露對于中資發行人來說是否容易提供,需要耗費多長時間。若耗時很長,則與暫停審批無差別。
此外,還有觀點認為,鑒于中國國內監管政策發生變化后,一批中概股項目被曝已主動暫停,目前去區分美國證監會是暫停審批還是要求增加披露意義不大。
在增加信息披露方面,根據美國證監會7月30日的文字聲明,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是要求發行人向美國投資者披露更多VIE架構的潛在風險。
VIE架構,中文被譯為“可變利益實體”,如今已是大量中資民營企業登陸美股前構建的資本和治理體系。早年,一批中資互聯網科技企業出于追求美元融資、規避國內政策對于特定行業外資控股限制等目的,設計了業務運營實體在中國大陸設立、美股上市實體在開曼群體等境外區域設立的特殊結構。
其中的關鍵一環是,上市實體通過在中國香港設立的子公司,以協議控制而非股權控制的形式,對中國大陸業務運營實體實施控制。這樣的結構一度得到了投資人的認可和中國監管部門的默許。但如今,美國證監會認為這個結構正面臨諸多風險。
美國證監會要求增加披露的第二個方面,事關政策風險。7月20日的聲明中提到, 發行人需披露赴美上市有沒有事先得到中國監管部門的批準,批準有無被撤銷的風險等等。
中資企業IPO需要增加信披的第三個方面,涉及過去一年多中概股面臨的最大“灰犀牛”,增加與《外國公司問責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相關的信息披露。
今年3月,《華夏時報》曾刊發《中概股“灰犀牛”又近了一步,美國推進外國公司問責法落地,哪些公司會被列入名單?》,報道美國證監會正在推進《外國公司問責法》的落地實施。
過去兩年里,隨著中美兩國在諸多事務上分歧加劇,美國政府限制美國資本投資中資企業的措施不斷升級,一大批中概股企業回歸港股、A股市場,這一趨勢正變得愈發明顯。
近日,在看到“美國證監會暫停中概股IPO審批”的說法后,國內一位資本市場律師、經濟學博士后向《華夏時報》記者感嘆道,世界將無可避免地沿著太平洋分裂成兩個并行體系,看不清這一點將是歷史性的短視和無知。記者 麻曉超 陳鋒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