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高校研究生張銘(化名)在知乎留言區發表了對“文科考研網”的“差評”,隨后與另一名網民“馬倩”一同被文科考研網起訴至法院。
張銘在匿名評價時稱“......文考虎視眈眈在微信上拉架,誰敢實名誰必定被網暴......”。“馬倩”也在評論文科考研網時表示 “我認真看了看文考的資料,確認他們的資料是真的爛,就這玩意賣我300塊錢,白給都不要”。
法院審理認為,張銘在知乎里發表的言論,如“虎視眈眈”“網暴”等用詞系侮辱或誹謗原告,構成名譽權侵權。“馬倩”也因評論“爛、白給都不要、惡心等”用詞,構成名譽權侵權。
法院一審判決表示,被告張銘和“馬倩”需在知乎登載致歉聲明24小時,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此外,他們分別需要向文科考研網賠償經濟損失2500元,以及分別賠償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的開支772.5元,總計每人應賠償3272.5元。
1月14日,原告文科考研網和被告張銘、“馬倩”三方都提交了上訴書,待整理好相關材料后,將郵寄給前述三方。原告要求兩被告分別賠付經濟損失 5 萬元,因不滿最終的賠償金額,提出上訴。
1月17日,文科考研網的官方微博“文科考研論壇”發表回應:起訴原因不是“差評”,而是誹謗。文中表示,該研究生不是在網上留言正常的“差評”遭起訴,而是無中生有、造謠生事,帶著主觀惡意誹謗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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