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什么時候開始,從快遞員手中接過快遞變成了一件“奢侈”的事?無論是哪個平臺、哪家快遞,包裹總是默認送到菜鳥驛站、快遞箱。一旦遇上收件地址附近有多個快遞箱或驛站的,更是一通好找。現在,這一困境很快或將得到解決!1月7日,《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向單位、個人征求意見。
草案中明確:未經用戶同意以代為確認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并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郵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并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郵政管理部門鼓勵廣大市民今后再遇到此類情況時,可撥打12305進行申訴和維權。
此前,快遞不送上門的行為引起了不少糾紛。2021年12月,重慶市萬州區年近八旬的何世萬老人取完快遞搬上樓時猝死樓道。死者家屬稱,快遞重22斤,配送方式為送貨上樓。而據快遞公司提供的通話錄音,通話中未表明要將快遞送上樓。
隨后的雙十二,武漢一位市民買的價值近萬的LV包,竟然被菜鳥驛站員工直接拿給了別人。
前瞻經濟學人APP資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