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浙江臺州臨海市杜橋區某手機店購買了一臺華為手機,總價8096元,在“三包”期內因手機揚聲器出現故障,便將手機送去經銷商處留機檢測,由經銷商帶回華為售后維修。三天后,王先生取回手機,發現故障依舊沒有被解決,經銷商表示這是官方售后的責任,讓其自行與官方溝通解決。王先生遂將手機送去市區服務點維修,但使用幾天后故障再次出現,王先生希望能夠退貨。服務點讓其找經銷商溝通,但經銷商又稱維修是服務點的事情,他只是中間商,不愿進行退貨退款。協商不下,王先生遂向臨海市消保委求助。
臨海市消保委接到王先生的投訴后迅速展開調查。經了解,王先生的手機揚聲器功能確實存在故障,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手機主機在保修期內出現同一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或者予以退貨。但由于第一次的維修并未留存記錄,只憑一條修理記錄退貨難以實行。后經工作人員調解,商家負責將手機送到官方維修點維修,并要求維修人員填寫詳細的維修記錄,如若故障依舊存在,將由經銷商負責為消費者作退貨處理,雙方對此表示認可。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本案中,商家未認識到自己負有“三包”責任,維修點未對每次維修做好書面記錄,導致消費者因缺少證據難以維權,引發糾紛。
臨海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維修手機注意以下幾點:
增強維權意識。消費者要全面了解手機的“三包”規定,及時聯系銷售商到指定維修點維修。如有必要,可要求銷售商留下書面材料,寫清楚手機出現的故障,送檢時間等信息。在檢測結束后對手機做好仔細檢查,并查看維修記錄內容(包括接收時間、故障情況、蓋章等)是否真實完整,防止銷售商將手機維修好逃避退、換貨責任。
留好相關憑證。消費者最好到信譽良好的正規手機經銷單位購買手機,并注意保留好購物發票、“三包”憑證、手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為日后維權留存證據。
及時溝通處理。消費者發現手機存在故障時要積極和商家協商,協商未果及時撥打12345投訴熱線,確保不錯過退、換貨的有效時間,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