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山路商城路口,一輛停在路口的車開著遠光燈,在過馬路的人看過去是一片慘白記者馬健圖
上個月,在交警部門的抓拍系統安裝當日,已經對229輛違法車輛進行抓拍,并且公開了其中部分車輛的違法照片證據,目的是為了提醒廣大駕駛員依法行車。
交警部門透露,抓拍設備安裝位置為隴海高架橋東向西方向(與大學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軍區、花園路花園商廈附近等3個路段。
該套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自動記錄系統能對遠光燈的違法行為進行自動識別抓拍上傳。系統前端有兩個攝像頭,一個記錄車輛外觀信息,一個捕獲車燈形態及燈光強度,確定是否使用了遠光燈。一旦確定兩個攝像頭將同時抓拍,對整個違法行為進行記錄保存,形成4張違法照片和一段違法視頻,可反映違法車輛整個濫用遠光燈的過程,并同時對車牌信息和車型等信息進行自動比對。
對抓拍到的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對駕駛員處以100元罰款同時駕駛證記1分。
交警提醒:
鄭州市區夜間照明條件良好,無需使用遠光燈,夜間使用遠光燈會燈以后,請盡快變回近光燈。交警部門希望通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自動抓拍記錄系統,治理濫用遠光燈陋習,減少由濫用遠光燈引發的交通事故,將來該系統會在鄭州全市范圍內推廣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