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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公租房實物配租面積標準是多少?
符合廉租租金標準的保障對象,配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0平方米。其中保障對象為個人的,只能選擇套一戶型。
對建筑面積超出65平方米的公共租賃住房,65平方米及以內按照非廉租標準繳納租金,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米/月租金繳納(其中西南市街新村保障點位超65平方米的按5.5元/平方米/月租金繳納)。
實行實物配租的家庭,按家庭人口對應保障,單身職工配租25平方米左右;兩人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兩人及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40平方米左右;3人戶及以上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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