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球頂級的科技企業,竟然像防賊一樣防自家員工,近日,蘋果為這種行為付出了代價。經過8年官司,遭到蘋果“搜身”待遇的門店員工們終于獲得了299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9億元)的賠償。
2013年,蘋果發布一項新規定,門店員工必須在下班離開時找到經理或保安,搜查背包,不然就走人。蘋果表示,這項舉措是必要的,用來確保門店員工不會偷偷帶走店內電子設備藏在包中帶走。
法院認為,這是蘋果對員工行使控制權,員工有權利為此獲得補償。蘋果辯稱任何不喜歡這項政策的人都可以選擇不帶包上班,但遭到法院駁回。
目前,蘋果已經同意向加州門店員工支付2990萬美元,作為和解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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