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男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你做的這件事
被拍到啦
近日
一名男子在浙江嘉興海鹽
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
交通事故處理服務大廳辦理業(yè)務
在準備離開時
不經(jīng)意間地低頭
他瞥見地上有個東西
撿起仔細一看
是一根黃金項鏈
沒有任何遲疑
男子將金項鏈交給了窗口工作人員
便匆匆離開了
失主一定很著急
工作人員周俊立即調(diào)取監(jiān)控查找
因為項鏈目標較小
他只能根據(jù)撿拾項鏈的時間
一點一點找
失主找到了
當天上午9點30分
一名白衣女子在起身出門接電話時
項鏈掉落到了地上
繼續(xù)查找
周俊發(fā)現(xiàn)
失主幾分鐘后又返回了大廳
去窗口辦理了業(yè)務
經(jīng)過窗口民警的辨認
確認了失主的身份
6月5日下午
失主楊女士來到大廳
取回了金項鏈
“謝謝交警同志和好心人
我都不知道項鏈是什么時候丟的
沒想到還能找回來
太意外太感動了
麻煩幫忙找找這位好心人”
必須找到他!
經(jīng)過查找
這位拾金不昧的男子
找到了
他叫馮虓
是海鹽行知中學的一名老師
“小事情小事情
撿到東西要交給民警
我兒子都懂的呀
都是應該的應該的”
為人師表
教書育人
為人帥心美的馮老師點贊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朱人杰
上觀號作者:綠色青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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