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份擬對地方AMC出臺監管文件。
6月15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在官網發布關于《云南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9日。
《征求意見稿》擬對云南省內AMC的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合規經營,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方面加以規范。
與此前多地披露的類似監管規定相比,云南的《征求意見稿》在發起人資格、資金運用等個別細節上設置了更加嚴格的條件。
云南擬出臺地方AMC監管新規
6月15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在官網發布關于《云南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與此前江西、青海、貴州、北京等地披露的類似監管規定相比,云南的《征求意見稿》整體內容沒有太大偏差,主要對轄內地方AMC的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合規經營、風險控制、監督管理等方面加以規范。
對于地方AMC的設立,《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地方AMC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元,為實繳貨幣資本,且須一次性足額繳納;還要擁有合格的發起人。這一準入門檻與銀保監會此前劃定的地方版AMC準入門檻保持了一致。
在高管人員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需要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適宜于從事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的專業團隊;并要有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完善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江西、北京、貴州、青海等地披露的地方AMC監管文件,云南此次《征求意見稿》在發起人資格、資金運用等一些細節上設置了更加嚴格的條件。
如貴州省并未對地方AMC的資本充足率、發起人資格等作出詳細要求,對于董事高管等人員的任職要求也較為寬松。
北京也未對發起人資格設置明確的條件,青海的監管文件指引中的這部分內容同樣較為寬泛。
此次云南的《征求意見稿》中對地方AMC的發起人資格提出多個要求,其中包括,企業法人應具有較強的可持續出資能力,發起時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出資額不高于凈資產的50%。
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地方AMC發起人經營業績良好,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且必須是自有貨幣資金,不得以債務資金或他人委托資金入股等。
此外,還要求發起人企業應該資質信用良好,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和其他不良記錄。入股后,發起人應承諾3年內不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將所持有的股權進行質押或設立其他權利負擔,并在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章程中載明。
對于地方AMC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征求意見稿》要求,地方AMC應當逐步建立資本充足率的識別和計量體系,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2.5%,這一規定同樣出現在江西、青海等地監管辦法中。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地方AMC應當于每年年末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計提一般準備,一般準備余額原則上不得低于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1%。
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地方AMC用于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處置的資金不低于公司資本金的60%。
地方AMC可以通過債務重組、對外轉讓的方式處置不良資產,對外轉讓的受讓主體不受地域限制。
目前,云南省內地方AMC僅有云南省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家。該公司成立于2016年底,目前注冊資本55.56億元,其中云南省投資集團、上海申新集團、大華集團分別持股36%、32%和32%。
地方AMC行業有望迎來統一監管
自2014年7月,監管層面對地方AMC開閘以來,行業發展速度驚人。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5月,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公布的名單,地方AMC已達到58家,行業總注冊資本約2200億元,平均注冊資本約37億元,總資產超過6000億元,近一半的機構總資產規模超過100億元,機構數量與經營規模逐年穩步增長。
近些年,地方AMC在處置壞賬、盤活存量資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快速擴張的過程中,現有的地方AMC也存在業務模式不清晰、盈利能力欠佳等問題,并沒有達到當初監管層預設的目標,甚至一些地方AMC成立后無業務可做,打監管的“擦邊球”。
一位地方AMC人士表示:“之前地方AMC很多時候都是幫助地方金融機構資產出表、掩蓋不良,主要做通道、類信貸業務,當中又以地產類項目居多,并不是真的在做不良處置,反而真做不良處置的AMC盈利空間很窄。”
面對亂象叢生的行業,近兩年,監管層加強了對地方AMC的監管力度。2019年7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參照四大AMC的監管邏輯,在注冊資本、控股股東、業務范圍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從嚴對與地方AMC進行監督管理,為地方AMC監管劃定風險底線。
為了規范地方AMC發展,2020年以來,地方監管也持續發力,多省出臺地方AMC監管政策。青海省、北京市、貴州省及福建省等地分別出臺了各自省市的地方AMC金融監管政策。截至2020年底,已有9省市明確出臺地方AMC相應監管條例。江西省在2017年率先出臺了全國首份地方AMC監管文件。
有分析人士認為,實際上就是要堵住灰色通道。而比起所謂多元化發展,監管更希望地方AMC能聚焦不良資產主業。
上述地方AMC從業人士表示,近幾年,多省出臺地方AMC監管政策,在引導“回歸主業”的同時,為整體監管框架的完善作出了有益補充。但是,對于地方AMC而言,各省的監管措施在一些關鍵問題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對地方AMC跨區展業可能存在影響。且大多數省市的地方AMC尚未有統一的監管,地方AMC的整體監管框架仍亟待完善。
今年5月28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2021年規章立法工作計劃”,其中顯示,今年擬制定或修訂19項規章制度,包括《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
這也意味著,地方AMC行業有望在不久的將來迎來統一監管。業內認為,隨著我國不良資產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個貸不良資產批量轉讓、單戶對公不良資產轉讓等各項業務逐漸放開,地方AMC的統一監督管理勢在必行。記者 馮櫻子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