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漲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證金標準以及手續費,是多年以來交易所面對期貨產品價格大幅波動下最常用的方法。近日,國內商品期貨大漲之際,多家期貨交易所出臺降溫政策,其中提高手續費這一規則引發投資者質疑。
需要注意到,在這個“零和市場”中,提高手續費意味著增加投資成本,這部分資金流向交易所并成為其業績的一部分。國內的交易所系非盈利機構,具備一定的監管職能。基于此,有市場人士認為,增加手續費這一規則,任由交易所抉擇,且投資者無力辯駁,“瘦”了投資者,“肥”了交易所,有失公允。
但也有截然不同的看法。部分市場人士認為,交易所的盈利上繳國庫,并不存在“中飽私囊”的情況。除此之外,發現價格功能系期貨市場的重要經濟功能,為了維護公開、公平、高效、競爭的期貨市場,提高手續費的確可以有效抑制高頻交易,維護期貨市場穩定的同時,一定程度上對中小投資者也是一種保護。
交易所祭出殺器治瘋牛
近期,我國農產品、能化、黑色等大宗商品價格呈現較大幅度的波動。本輪大漲行情始于去年,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12日期間,52個品種漲幅超過10%,30個品種漲幅超過50%。
黑色系、玻璃、有色金屬等品種的漲勢最為強勢,其中鐵礦石期貨、玻璃期貨、苯乙烯、熱卷漲幅超過100%,分別達到133.33%、122.12%、121.55%、116.28%,成為期貨屆“網紅”產品。
受此影響,鄭商所、大商所等紛紛出臺政策擠壓投機泡沫。《華夏時報》記者根據交易所官網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大商所共發布7份調整通知。
其中包括,1月11日,將玉米期貨合約投機交易保證金由9%調整至11%;1月13日,將苯乙烯期貨2102合約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至6元/手;2月26日,對苯乙烯等5個期貨品種非159合約的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后是調整前的10~15倍;3月8日,將苯乙烯期貨2105合約的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至6元/手;4月9日,調整苯乙烯等5個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除此之外,還有兩份關于春節、勞動節調整相關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的通知。
除此之外,根據不完全統計,鄭商所共發布16份調整通知。其中近八成為調整手續費通知。
包括1月5日,調整動力煤期貨部分合約交易保證金,并將2102合約、2103合約手續費標準調整至15元/手;1月15日,將動力煤期貨2102合約、2103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20元/手、硅鐵期貨2105合約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6元/手;1月22日,將硅鐵期貨2105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9元/手;1月25日,將花生期貨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為4元/手;2月26日,將PTA期貨2105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3元/手;3月3日,將純堿期貨2105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9元/手;3月11日,將玻璃期貨2105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9元/手;4月16日,將動力煤期貨2105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4月29日,將動力煤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5月10日,將動力煤期貨合約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30元/手;5月11日,將玻璃期貨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6元/手,其中2109合約交易手續費標準調整為10元/手。
3月5日,調整玻璃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3月12日,調整純堿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除此之外,還有兩份關于春節、勞動節調整相關品種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證金水平的通知。
另外,根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上期所發布5條調整通知。2月26日,調整銅、錫期貨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及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3月4日,調整錫期貨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4月12日,調整低硫燃料油和20號膠期貨、鎳期貨交易手續費;5月10日,調整螺紋鋼、熱軋卷板期貨相關合約交易手續費。
提高手續費引市場質疑
熱錢效應之下,越來越多的資金涌向“網紅”期貨產品,為擠壓投機泡沫,政策開始向此類期貨產品傾斜。為了維護期貨產品發現價格的屬性,讓市場回歸理性,監管層頻繁調整交易規則,其中包括頻繁使用調高交易費這一手段,對高頻交易進行打擊。
以維護市場穩定的名義,交易所在期貨商品火熱之際調高交易手續費,引發投資者的質疑。提高手續費是否是最優的解決辦法?又是否應該成為最常規的手段被頻繁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期貨交易產生的絕大部分手續費流向交易所,交易所每年營收可達到幾十億甚至上百億,再按照一定規則返給期貨公司,以幫助行業發展。
但另一方面,交易風險全部壓在投資者身上,還要面對臨時調整手續費等各種壓力,從一定程度上講,交易規則任由交易所調整,且投資者無力辯駁,“瘦”了投資者,“肥”了交易所,有失公允。
“遏制炒作可以直接通過限倉或者其他辦法,比如提高保證金和漲跌停板限制等方法。提高手續費這一做法,其結果是增加投資成本,盈利從投資者口袋進入了交易所和期貨公司的口袋。因為投資成本的急劇增加,對程序化的高頻交易形成打擊,但對中小投資者而言并不公平,也不是‘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最優辦法。”一位期貨投資者對記者稱。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交易規則中對交易費用的設置涉及公平性問題。期貨市場在計算手續費的時候,需要讓投資者等市場主體都受益,市場天平達到平衡,市場整體才可持續發展。
國內大宗商品瘋牛,交易所出臺多項規則維護期貨市場穩定,是否應該摒棄提高手續費這一“霸王條款”?對此,市場各方主體有不同意見。
除作為利益方的投資者希望手續費保持低位外,多位監管層、交易所人士向記者表達了他們對此的理解。
接近證監會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手續費提高,日內交易成本隨之提高,對高頻交易具有震懾力。過往經驗表明,交易所調高交易費的確可有效遏制過度炒作。
需要注意到,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產生了基于tick級別毫米級的程序化高頻交易。在極端行情下,此類程序化高頻交易會讓行情變的更加極端,甚至程序和程序之間會引發多米諾效應,并且對交易系統也是一個考驗。
一位資深期貨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高頻交易對手續費非常敏感,在現有的交易規則里面,提高手續費是遏制程序化高頻交易最有效的方法,交易所是從維護金融系統穩定,防止發生系統性風險層面去考慮的。程序化高頻交易對市場行情的波動也會加劇導致市場價格的不合理性,具有有很大的潛在性風險。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保護市場,保護投資者。
接近交易所人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過于頻繁的交易有可能使得期貨合約與現貨的價格出現嚴重偏差。調手續費是與交易活躍度有關,通常基于某個期貨產品交易過于活躍或將產生風險之際。期貨交易屬于保證金交易,自帶杠桿,如果交易過于火爆,容易引發投資者爆倉。如果交易過于火爆,出現炒作、爆倉等情況,則易引發連鎖反應。記者 包雨珊 陳鋒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