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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衢州銀保監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浙江江山農村商業銀行因“貸款三查不到位”等五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185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一、貸款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由他人使用;二、信貸“三查”不到位,信貸資金被挪用于購買理財;三、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四、投資業務管理嚴重不審慎并形成風險;五、被質押股權涉及依法限制表決權,未向監管部門報備且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另外,孫振宇對違法違規行為一、二負有承辦責任和管理責任;邵柏根對違法違規行為四負有直接責任和管理責任;徐晨宇對違法違規行為四負有領導責任。衢州銀保監分局對對徐晨宇警告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對孫振宇、邵柏根警告。
據2023年同業存單發行計劃,截至2022年9月末,該行資產總額378.29億元,各項存款余額332.24億元,發放貸款和墊款凈額 237.27億元。2022年9月末實現營業收入12.9億元,實現凈利潤1.72億元。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2年9月末,該行不良貸款率為0.5%,撥備覆蓋率高達9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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