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資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海南瑞澤(002596.SZ)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海林、張藝林、三亞大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他關聯方于近日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執行通知書》。
要求張海林、馮葵興、張藝林、陳月紅以及三亞大興集團有限公司、三亞瑪瑞納酒店有限公司、瓊海大興投資有限公司、三亞四季海庭酒店有限公司向申請執行人華融證券共計支付款項10.37億元。
上述被執行案件是由于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海林、張藝林與華融證券的股票質押糾紛,因公司實際控制人逾期未能償還質押融資款項導致被申請執行。公司實際控制人目前可能面臨質押股份被平倉的風險或者被質押權人司法凍結并拍賣的風險。
上述案件共涉及公司實際控制人張海林、張藝林質押給華融證券的公司股份17,690.99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42%。除前述股份外,公司實際控制人還持有公司股份25,196.4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1.96%,其中處于質押或凍結狀態的股份18,335.6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5.98%,因此,本次案件的執行對公司股價、控制權的穩定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何慕)
標簽: 海南瑞澤實際控制人被申請執行 海南瑞澤 華融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