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石樓縣公安局公布了上半年破獲的一起盜掘古文化遺址案。文物盜竊團伙盜掘當地一金元時期錢幣窖藏遺址,挖出10萬余枚唐、宋、金時代的古錢幣并出售。案發13小時后,石樓警方將5名文物盜竊團伙成員和一名倒賣文物的收贓人員全部抓獲歸案。
石樓縣是我省著名的文物大縣,曾出土過頂級國寶“龍紋觥”。石樓縣公安局一直將打擊各類文物案件作為工作重點。今年1月,兩名有文物盜竊前科人員行為反常,引起石樓縣警方注意。根據日常工作中摸出的線索,石樓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派出精干警力對兩人進行秘密調查,順藤摸瓜發現了一個盜掘古文化遺址團伙。
1月16日,石樓縣的賀某強伙同辛某生、任某東等4人對石樓縣龍交鄉吉家垣一處古文化遺址進行盜掘。該團伙5人先通過金屬探測儀確定地點,然后使用鐵鍬、十字鎬,對該處進行挖掘。挖掘至地下約60厘米處,挖到一塊紅色石板。撬開石板后,發現一個裝有大量古錢幣的石甕。1月17日凌晨,中陽縣一名買家雷某某到現場對古錢幣進行了鑒別并同意收購。之后,5名文物盜竊團伙成員將全部古錢幣洗劫一空,裝了整整11個編織袋。
1月17日下午,賀某強等5人將總重1300余斤(未進行清洗整理、帶有泥土)的古錢幣送到中陽縣雷某某家中,以53萬元價格出售。
案發13個小時后,正當賀某強等5人幻想如何揮霍贓款時,被石樓縣公安局民警一舉抓獲,連同53萬元贓款和金屬探測儀、鐵鍬、頭燈等作案工具悉數被查獲。同時,另一路辦案民警直撲雷某某的古玩店,將正準備聯絡下家倒賣文物的雷某某抓捕歸案,被盜掘的古錢幣全部追回,同時還繳獲了其販賣的唐代銅佛像、漢代陶罐等文物40余件(另案處理)。
經山西博物院鑒定,盜掘地點系金元時期錢幣窖藏遺址。被盜掘的10萬余枚古錢幣中,有71100枚較完整古銅錢皆為一般文物,其中宋代錢幣64600枚、唐代錢幣6300枚、金代錢幣200枚,價格認定標的在認定基準日的市場價值為564262元。其余殘破古錢幣仍在進一步鑒定中。
目前,此案已移交當地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記者 王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