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效率低:限價房是由政府來組織的,效率不高。假設政府直接介入,違反了限價房的專業分工原則。即使間接出面,中間承接的發展商不以經濟效益為考核,難以達到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
2、缺少退出機制:限價房以出售為主,缺少退出機制,這是基本的缺陷。因為買進限價房時是低收入群體,不代表將來還是低收入群體,收入提高了還不退出,一直占著政府補貼的房子,對其他低收入群體是不公平的。有許多人手里有限價房,但是自己貸款買了更好的商品房,廉價地用來出租,以租供貸,限價房供不應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限價房房的人,卻無房可買。
3、交易受限:購買限價房,拿到房產證后,五年以內不準上市交易,對于短時間要換房的買房者非常不利。要是買房者在拿到《房屋權屬證書》,五年后上市出售的,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價款。
4、地段不好:由于是期房,對房子的承諾以及所謂的規劃發展時間會比較長。此外,地理位置會相對比較偏僻。
5、存在購買限制:購買限價商品房是存在一定風險的,首先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具備購買限價商品房資格的,想要購買限價房是需要通過審核,確保符合條件之后,才能進行申請。
6、房屋質量:由于限價房的售價存在限制,開發商為了保障不會虧損,使用的建材質量沒有保障,后期房子出現質量問題的幾率比較大。
1、限價房,又稱限價、限地價的“兩限”商品房。它是一種限價、限套(面積)的商品房,主要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它是目前限制高房價的臨時措施,而不是經濟適用房。
2、按照“以房價定地價”的理念,限價商品房采用政府組織、市場化經營的模式。與普通商品房不同,限價房在土地上市轉讓時受到限價房價、建設標準和銷售對象的限制。政府計算開發商的開發成本和合理利潤后,設定土地轉讓價格范圍,從源頭上調控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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