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的幫助,我今天必須過來送一面錦旗表達我的謝意。”5月28日上午,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天子湖鎮高禹村的馮明忠將一面寫著“為百姓辦實事”的錦旗送到了安吉縣消保委天子湖分會的辦公室。
記者了解到,起因是家住安吉縣高禹村的馮明忠老人在高禹村的一家養生館購買了價值34659元的產品,使用了一段時間后,覺得產品沒有達到經營者所宣稱的效果,認為自己3萬多元打了水漂,上當受騙了。老人便立即向安吉縣消保委天子湖分會打來了求助電話,希望消保委能幫助自己退貨,挽回損失。
分會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意識到這是一起老年人購買高額養生產品的消費糾紛,十分重視,便立即陪同馮明忠老人前往商家了解情況。調解時,工作人員了解到,養生館店主自己長期使用該產品、感覺良好,便將自己的親身感受告知了馮明忠老人,并勸說其購買大額的產品。當日的說辭雖無視頻錄音還原,但經營者承認曾對馮明忠老人描述了產品強大的效果這一點。
對此,分會工作人員和天子湖派出所、高禹村村委共同對經營者誘導老年人大額消費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最終店主同意對老人未使用的部分產品進行退貨,合計價值3.2萬元。
“小小的錦旗既是對糾紛調處工作的肯定,也是消保委踐行初心使命、為民服務的見證。”安吉縣消保委工作人員說,“通過一面小小的錦旗,我們從中獲得的是群眾對我們工作的肯定,我們希望更多的消費者能從中學到一些消費知識,避免財產損失。”
安吉縣消保委溫馨提示,保健食品不是藥品,無法代替藥品治療身體的疾病,購買價格高昂的保健食品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消費預算和實際需求,若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就醫,由專業的醫生給出科學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