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月15日電(記者梁軍)近日,有媒體報道甘肅省寧縣一小學女生受傷,引起網友關注。15日,寧縣公安局和寧縣教育體育局向社會通報調查情況稱,涉事男孩家長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同時免去校長、副校長等人職務,給予相關處分。
通報稱,2018年12月14日下午2時左右,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一年級男生馬某某、趙某某,懷疑8歲的同班女生趙某某偷拿了馬某某的一塊橡皮,并借男生趙某某的一元錢未還,二人對趙某某進行推搡毆打,致其受傷。
趙某某奶奶發現孫女受傷情況,隨即告知楊莊小學校長楊德榮。家屬遂將趙某某送往寧縣和盛醫院、慶陽市人民醫院進行初步診治,后又連夜轉往西安市兒童醫院進行治療,診斷為陰道壁損傷,于19日出院并建議回家休養。經家屬要求,趙某某又多次在寧縣和盛醫院住院,學校先后支付治療費及其他費用1萬余元。
2018年12月15日,根據趙某某家屬報案,寧縣公安局、縣教育體育局開展調查,并協調解決后續事宜。公安部門查明事實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涉事馬某某、趙某某因年齡未滿14周歲,不予處罰,責令馬某某、趙某某監護人嚴加管教,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通報稱,該事件暴露出寧縣在學校管理和未成年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存在薄弱環節,縣委、縣政府責成教育主管部門在全縣中小學深入開展學校管理和學生思想道德建設排查整治,堅決消除各類隱患。決定免去寧縣和盛鎮楊莊小學楊德榮校長職務,給予警告處分;免去副校長李吉紅副校長職務,給予記過處分;對寧縣和盛學區主任段志偉告誡約談,并責令向縣教育體育局深刻書面檢查。
標簽: 甘肅寧縣